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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税:
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举2个例子: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不超过36000元,适用第1级税率,直接用30000乘以3%计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900元。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超过36000元但没超过144000元,就需要用第1级和第2级的税率分段计算了,36000元适用3%的税率,超过36000元的14000元适用10%的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6000*3%+14000*10%=2480元。
本文为会计网校老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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