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多交了,以后如何冲销?
问题:
我18年10月前印花税多交了,10月后的应交印花税均用以前多交的冲销了。
冲销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贷:税金及附加,1月份印花税7.69,但同时1月份享受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半,所以我需要做2笔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7.69,贷:税金及附加 7.69,同时借:营业外收入 3.85,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3.85,这样做对不对?
1.18年10月前的印花税多交了,可以将多交的印花冲销回来,冲销回来后,再按正确的方式计提10月份后的印花税。
2.今年印花税享受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先按未享受的方式计提,然后将享受优惠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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