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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一个国企,通过政府文件无偿划入本公司名下几个公司,做账为借:长期股权投资,货:资本公积。无偿划出时,借:资本公积,贷: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正确吗?
您的处理正确。制度对国企的无偿划转的规定参照 2005年国资委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这个文件是对划转程序、审批机构、所需材料等的规定。账务处理上仍然遵会计准则及指南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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