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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一个重要依据,必须根据发票的金额据实入账。会计人员必须要细心检查发票,避免收到不合规的发票,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不合规发票有哪些,帮你“排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
2.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
3.变更品名的发票(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
4.品名为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而没有明细的发票
5.自行打印销货清单的
6.发票专用章不合规发票
7.应当备注而未备注的
8.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三个字
9.重复打印的电子发票
10.充值卡发票税率
11.发票税率错误的不合规发票
12.原省级税务机关印制的旧版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维持不变」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维持不变」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维持不变」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换版」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换版」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换版」
7)通用机打发票「换版」
8)通用定额发票「换版」
9)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维持不变」
10)出租车发票、客运发票「换版」
11)其他未列明样式的发票
13.虚开发票
14.假发票
15.大头小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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