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如果企业想要退出市场,那么千万不要忘了税务注销,在2019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9] 64号) , 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
一、应当申请税务注销的情形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二、税务注销报送资料
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条件报送资料
(1)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2)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5)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6)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7)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的纳税人: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3.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税务注销流程
( 1 )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2 )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3 )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办理流程以北京市为例:
1.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套餐业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
3.温馨提示
[注销预检]可带出清税注销时的全部监控结果,根据监控结果再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流程审核通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免登陆功能--注销登记查询模块,下载清税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也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大厅,打印清税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
想了解更多税务注销的相关知识,请关注网校课程《2019新政下税务注销流程全解》,带你迅速掌握税务注销的详细要点。点击进入报名>>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