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能否使用简易方式及网络方式申报?
答:一、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不能使用简易方式申报。取得境外所得的个人,需要使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办理申报。填报说明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附件6。
二、取得境外所得的,暂时无法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申报。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邮寄申报。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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