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单位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否有高温季节津贴?
答:按照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