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电子税务局中存在“资源税申报”和“资源税申报(2020)”两个菜单,申报时如何进行区分使用?
【答案】
因新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您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您单位的资源税税(费)种认定信息,根据纳税期限选择相应的模块操作。
(1)纳税期限为按月申报(2020年9月属期及以后属期)或按次申报时,请通过“资源税申报(2020)”菜单进行申报,点击“资源税申报”菜单时已增加提醒,不允许操作,提示如下:
(2)10月份申报期,资源税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税款所属时期涉及7、8、9三个月份,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税费种认定信息变更,将按季申报变更为按月申报。变更后7、8两个月按原资源税法规定的税目、税率标准进行申报,9月份按新资源税法规定的税目、税率进行申报。
之后属期按季申报的,请通过“资源税申报(2020)”菜单进行申报。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