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销售额未超过15万,电子专票的销售额是否也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

来源: 上海税务 编辑:yushaungsw 2021/04/16 13:59:38  字体: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其中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是否也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

【答案】

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因此,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电子及纸质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加入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向专家提问~享受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