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汇算清缴五问五答
1、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问:
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提问者昵称:15801855
回答者:王老师
答:
1.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
利润总额为负数汇算清缴时还需要做纳税调整吗?如果需要,纳税调整该如何做帐务处理?
提问者昵称:2015hone
回答者:王老师
答:
利润总额不论是正数还是负数,如存在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要做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只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税款的调整过程,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损失申报
问:
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如何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提问者昵称:奔跑吧***
回答者:王老师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问:
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提问者昵称:1560845***
问答者:王老师
答:
财税〔2019〕13号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因此,在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需使用以下标准: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问: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提问者昵称:隔壁**
回答者:王老师
答:根据财税〔2018〕5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