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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工资都一样,为什么这个月少了呢?没请假、没迟到、没犯错...为什么被扣工资了?打开上半年的工资条发现原来是个税变多了,可是一样的工资,为什么会突然要多缴税了呢?再打过12366和查了N多资料发现,这并不代表税负增加!今年对工资薪金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原来是“税率跳档”造成的!那么什么是税率跳档?为什么会出现税率跳档?
一、“税率跳档”
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除:
1. 免税收入
2. 减除费用
3. 专项扣除
4. 专项附加扣除
5.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
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税率跳档”。
二、收入越高,越早遇到“税率跳档”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半年来,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体,每月工资没啥变化,但是月度纳税却出现了“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
三、为什么会出现“税率跳档”呢?
原因: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所以,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额也随之增加。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等临界点时,“税率跳档”就会出现。收入越高的纳税人,越早“跳档”。
四、总结一下
1. 自2018年10月起,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入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调整为5000元,并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年度税率表按月换算,按照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税率。
2. 2019年1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转变为累计预扣法后,采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按照一个纳税年度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预扣率。
新的计税方式会产生个人所得税“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现象,但是最终全年的纳税额和按照全年所得计算出的数字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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