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公司支付临时工的搬运费1200元,能否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来源: 郝老师说会计 编辑:张美好 2019/09/12 10:39:34  字体:

今天公司支付了临时工的搬运费1200元,请问这部分支出能否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①若是公司与这名临时工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任职关系,而且该名临时工具有固定工作岗位,那么支付临时工的搬运费1200元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本月可以用工资表的形式来支付,并按照“工资薪金”项目代扣代缴个税;

②若是公司与这名临时工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任职关系,就是临时性的事项而支付临时工的搬运费12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应取得个人去税局代开的劳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并按照“劳务报酬”项目代扣代缴个税。

提醒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工资”项目具备这三个特点:

①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②在单位有“职位”或“岗位;

③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

但是,“劳务费”项目不具备上述这三个特点。

参考一

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可根据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7号公告的精神判定,即:任职受雇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参考二

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以下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注意:企业不管是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都有代扣代缴个税义务。

参考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常用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遇到不会、不懂的问题怎么办?网校为您准备了整套做账业务实训营(用友软件),由王老师手把手教你学做账,快来报名吧>>

整套做账业务实训营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