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老板通过微信群给员工发红包,员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本企业员工通过企业微信群取得老板发放的红包,如果这个红包费用是由公司承担的,属于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老板发的红包是由其个人承担的,那么职工取得的红包无需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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