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购入新家具属于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设备、器具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如下: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家具不属于房屋建筑物,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的家具其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