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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案: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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