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的税控器服务费可以抵扣增值税,抵税是否有时间限制?
问题:我公司因进项大于销项税额,支付的税控器服务费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一直没有抵税,抵税是否有时间限制?明年还能继续抵税吗?
答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本期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上述规定中并未规定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有时间限制。
因此,支付的税控器服务费抵减增值税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今年没有抵减完毕,明年还可以继续抵减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