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捐赠应对新冠疫情物品能否全额税前扣除?
问题:我公司捐赠应对新冠疫情物品,如果今年亏损了,还能享受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吗?
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贵公司捐赠物品如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受利润总额的比例限制,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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