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益性捐赠能否在独立计税的年终奖中扣除?
问题: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能不能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的年终奖中扣除?
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规定:
“三、 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一)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
四、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三)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本公告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
因此,个人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选择在单独计税的年终奖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