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那么业务招待费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一起看看下面的2个案例,看完你就明白啦!
案例一
我公司为了维护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便于加强业务合作,每年都会请客户来一起聚个餐。
请问: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是否需要扣缴客户的个税?
答复:属于业务招待费,不需要扣缴客户的个税。
案例二
我公司为了维护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便于加强业务合作,每年都会给每个客户个人送价值5000元左右的礼品。
请问: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是否需要扣缴客户的个税?
答复:属于业务招待费,需要扣缴客户20%的个税。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第三条: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个税相关新政频出,汇算清缴、部分个税申报表等都发生了变化,如何得心应手的应对个税新政,做好汇算清缴和个税筹划?如何轻松做出新个税工资报表?……都是财务的小伙伴十分关心的问题,网校特别准备了课程——《决战2020年新个税的九堂课》,点击下方图片,抢购啦>>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