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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2019年报销了好多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车票6万元,汇算清缴如何处理?
当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提醒一
首先说明一下,上述报销入账的车费6万元,不属于“差旅费”的范围。
属于与取得公司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应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全部进行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提醒二
有的会计过于简单粗暴:见到车票就计入了“差旅费”!这是错误的处理方式,必须纠正。
车票不一定属于差旅费,比如:
1、公司给客户刘总报销了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2、公司的员工小刘春节回家探亲,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福利费”。
3、公司筹办过程中由于办理手续,财务部刘会计报销车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开办费”。
4、公司的员工小刘外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5、司给一名与公司经营无关人员报销了车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应计入“其他”。
提醒三
1、会计人员做账切记不要仅仅做表面文章,应契合到实际发生的业务中去。
2、做账不是单单依据取得的发票,而是根据业务真实情况来账务处理。
3、过于死板的会计人员越来越面临淘汰的局面,现代企业更多的是需要业财融合的灵活性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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