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跳槽到新单位,个税汇算清缴在何处申报?
问题:我在2020年1月份跳槽到新单位了,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是在上个单位所在地申报还是在新单位所在地申报?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您在2019年度受雇于原任职单位,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应当选择在原任职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如果离职跳槽发生在2019年度中间,则可以选择原单位和新单位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