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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单位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了社保费缓缴业务,真是解了燃眉之急。可是缓缴期间有老员工要退休了,得先清缴他的社保费,该怎么办呢?
答:不用担心,参保人员在缓缴期间因退休或者转移的,需要清欠部分人员社保费,这个操作已经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啦,快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保费清欠,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人社局、医保局关于疫情期间社保费缓缴待遇落实的相关要求,参保人员在缓缴期间因退休或者转移允许清缴部分人员的社保欠费,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具体操作请接着往下看~
①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左侧业务栏的【特色业务-社保业务】,进入单位社保操作页面。
然后选择【社保账目处理】。
②点击【部分清欠】。
③输入 “证件号码”或“个人社会保险号”,点击【查询】。可查询到该参保人员在单位已生成的账目中未缴费的记录。
然后,勾选左侧的选择,点击【添加】,即可将勾选的账目添加至下方的【待提交列表】。
④检查【待提交列表】的账目后,点击【提交】。
☀注意:每提交一次清欠帐目成功将拆出一笔新帐目,为了申报方便,请一次性添加多人后,统一提交。
⑤提交成功后,请到已提交数据页面查看转换结果。可直接点击【查询已提交数据】或 回到账目处理页面,点击【部分清欠已提交数据处理结果查询】。
点击【查询】,看到对应账目的处理结果是“已拆账成功!”,就完成了账目拆分啦~
☀注意:拆账成功后,请不要忘记及时前往申报并及时缴款哦!
⑥申报缴款:回到【社保业务】的页面,点击【社保费申报】。
进入申报页面,可以看见之前未缴纳的所属期3月份的费款已经被拆分出了一部分,勾选这部分费款,即可进行后续的申报缴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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