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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各位小伙伴们,个税年度汇算到6月30日就结束啦!要抓紧申报哦!快来看看错过办理年度汇算通常都有哪几种情形?
1.忘记时间点
以为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时间长达四个月,却忽略了截止期限6月30日已悄悄来临而忘记申报。快醒醒,抓紧申报!
2.发现已有“预填数据”
进入个税APP,发现已有“预填数据”,以为就不用申报了。其实,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捷服务,您仍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最终自己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3.申报未完成
对着APP一通操作猛如虎,本以为已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其实离最终完成申报还差一个“动作”。您可以通过个税APP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查看已申报记录,此处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废”三个菜单,均可点开查看申报记录详情。
如申报记录详情显示绿色的“已完成”标签,说明您已完成申报;如申报记录详情显示红色的“未完成”标签,则说明您存在未申请退税或未补税的情形。
在未完成状态下,如您对已申报结果无疑问且存在退税的,请点击“申请退税”,如您需要补税,也请及时完成补税,这样才算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哦!
友情提醒:倘若您绑定的银行卡不符合相关要求,完成申报并申请退税后又未及时关注退税进度情况,会造成退税不成功。这时,您需要更换银行卡,重新申请退税。
申报成功!但以下几种错误千万不要犯哦!
(1)擅自删除“预填报方式”下工资薪金收入的明细记录,或进行虚假申诉,少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2)仅申报工资薪金所得,而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隐匿不报导致少缴税款。
(3)错误修改预填的“三险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编造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项目,虚假增加扣除导致少缴税款。
(4)虚增已缴税额、免税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普法小常识: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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