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初级会计必知
外勤业务办理——工商登记篇
(一)企业需要设立什么类型的企业?
创业者在创业之初最先考虑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应该成立一个怎么样的企业,一个什么样的法律组织形式来经营企业。以下对此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只有一名创业者且其为自然人或法人时,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适合于合伙人以不同的优势或条件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他的好处是:不一定必须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决策,可入可退,以商定的合伙协议为准则。不好处是:合伙人之间的利益易产生纠纷,闹矛盾,和睦成功者少数。
4.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独立自主灵活机动的管理方式,适合个人或家庭经营,是中小型企业一种好的模式。个人独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无限责任”是指不以出资额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企业资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时,可追溯个人其它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得称公司。
(二)五证合一
“五证合一”,指的是企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时,不用再多部门申报、多头办理,只需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申请、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份材料。工商部门通过内网将材料推送给税务、质监、统计部门之后,企业就可以获得由工商部门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五证合一”指的是哪五证?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
④社会保险登记证
⑤统计登记证
2.“五证合一”实施步骤
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一照一码”;
自2016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营业执照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统计证号及社保登记证号统一为一个登记码,标注在营业执照上。
在五证合一改革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再提出申请,所有的数据共享转换工作都由政府部门在后台完成。
3.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4.涉税基础信息的补充采集
(1)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的基础信息,可在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2)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5.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采集信息外的其他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由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6.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三)企业设立的办事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
1.前期准备
决定设立企业,股权分配,人员分配,确认经营范围,确认注册资金(认缴),讨论企业名称字号、公司章程等。
提示:考虑法人的年龄
2.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①核名
在线提交企业核名事项: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企业名称字号,经营范围,代理人员信息等。等待核名通知书。
②提交资料
核名通知书出具以后,应及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登记信息,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住所材料,委托书等工商登记所需材料。现可以在线提交。
③等待核发营业执照
3.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申请刻章备案,由公安指定刻章机构刻制企业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
4.银行事项
①到商业银行开设企业基本账户。
②办理银行网银业务、代扣税三方协议等事项。
③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推荐好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