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我公司从个人手中购买股权,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果个人自己到税务机关缴纳个税,我公司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如下: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规定可知,您公司从个人手中购买股权,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果个人自己到税务机关缴纳个税,您公司存在被税务机关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税务风险 。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上一篇:违约金应计入哪个科目?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