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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私车公用发生的油费过路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要注意的是,为了规避可能的涉税风险,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车辆的使用情况,比如个人必须将车辆交由企业保管并使用,个人不再随意使用,接受公司统一调度;同时明确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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