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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应按什么税目交增值税?

来源: 山东税务 编辑:张美好 2020/11/23 09:21:50  字体:

【问题】

我公司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案】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一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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