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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的意义: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及时提供成本信息;优化成本决策,确立目标成本;加强成本控制,促进成本责任制的巩固和发展,增强企业活力。企业成本核算主要有以下8种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01.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公式:移动加权平均单价=(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适用: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02.全月平均法
以本月的期初数量和本月全部进货数量作为权数,取出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期初的进货成本,计算出本月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基础算出本月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库存实际成本。
公式:加权单价=(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十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适用: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03.先进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发出(领用)以该物料(或该类物料)各批次入库的时间先后決定其存货发出计价基础,越先入库的越先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
优点: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的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
缺点: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
04.后进先出法
与先进先出发正好相反。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胜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
区别:
先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先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
后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后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
上述方法均指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而与存货本身实际发出先后顺序无关。
注:我国已不允许后进先出法进行后续计量。
05.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 “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它是指对发出的存货分别认定其单位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
公式: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
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例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适用:存货项目具有明显的标志,而且数量不多、价值较大,如大件、贵重的物品。
06.计划成本法
指企业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
适用: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07.毛利率法
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 (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公式: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销售净额× (1-毛利率)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缺点:它是一种简化的成本计算方法,但是全部(或大类)商品的综合毛利率受影响的因素较多,计算结果往往不够精确。
在采用该法时,一般只在季度的头两个月使用,季末则必须用 “加权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计算方法来计算和凋整,以便在一个季度范围内使商 品销售成本和期末结存商品金额符合实际。
适用:经营品种较多,月度计算成本确有困难的企业。
08.零售价法
按照存货成本与零售价格的比率估计存货成本的方法。可在平均成本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的基础上使用,也可结合成本与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用。
适用:零售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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