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最新通知:今日起,这几种情况,违法!
不论对劳动者还是HR而言,劳动法一直都是大家需要熟知的。
尤其是对企业HR而言,无论企业有没有法律顾问,HR都得承担起防范用工风险的职责。有时一个无心之失,有可能就会给企业带来用功风险。
近期,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5市人社局就联合印发了《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2023版)》,从劳动关系到员工管理都有了明确规定。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的建立
(1)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是年满十六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禁止企业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企业录用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应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2、与退休返聘、在校学生应签订劳务协议
企业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应当与被招用人员订立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年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的,应当与被招用人员订立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的签订
(1)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的认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再次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3)符合以下情况,可中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的;
②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③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除已经无法履行的外,应当恢复履行。
(4)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注意事项: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不以2008年1月1日为界分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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