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报考初级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⑴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⑵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⑶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⑷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⑸博士学位。
3、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二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㈠、中级会计实务㈡四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星期六、日照常报名)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四、考试时间(2004年)
5月29日 初级资格考试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5月29日 中级资格考试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5月30日 中级资格考试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㈠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㈡
五、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属地原则,向各报名点领取报名资料(也可在本网站下载),报名表必须经单位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片一寸免冠近照4张(已在2003年度取得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报名时还需持2003年度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⒈报名参加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统一计算到2003年底。
⒉报名时收取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
⒊报名同时办理考试用书征订。
⒋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的,取消考试资格,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证书。
七、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点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市本级 县学街79号宁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内 87296173
慈溪市 峙山路108号中华会计函校慈溪分校内 63810971
余姚市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各市级主管部门 62715048
奉化市 大桥镇茗山路15号财税局会管科 88522372
象山县 丹峰西路163号财税局四楼408室 65753517、65753515
宁海县 桃源南路191弄6号 65510019
鄞州区 甬港北路49弄18号区财政局或各乡镇财政所 87331749-2116、2118
北仑区 北仑区中河路101号财政局1楼大厅 86873942、86873962
镇海区 城河西路175号财税局会计科 86274015
东钱湖区 东钱湖镇茗湖山庄2205室 88373033
保税区 新矸镇保税区大厦1605室 86820040
大榭区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2楼财政局综合处 86763615
海曙区 广济街8号 87302381
江东区 贤良巷26号区财税局内 87370051、87333243
江北区 白沙路1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87667063
八、市本级(含老三区)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单位及培训报名地点详见报名点公告。咨询电话:报名期间87296173其他时间87188230
附件1: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