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黑人函〔2003〕20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5月29日、30日举行,考试级别和科目如下: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1)和中级会计实务(2)
(二)我市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03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县(市)考生到当地人事局报名。
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德祥街外滩南150米)。
二、报名条件
(一)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文件执行。
初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二)考生报名时须带材料及物品:
1、报考人员登记表和会计从业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
2、一寸黑白布纹照片2张(否则无法受理),2B铅笔和橡皮。
照像地点:佳市东风照像馆。
三、考试教材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与报名同时进行。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可继续使用2003年度考试用书,为了满足广大考生要求,今年辅导教材选用由张志凤、杨闻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配套辅导教材。
四、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2004年会计资格考试收费为报名费每人50元,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每人考务费77元;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考务费为每科26元。
五、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考试中心服务电话:6103914、8240704
佳木斯市人事局
佳木斯市财政局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