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地区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及驻库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财会「2003」80号文件《关于200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和财政厅新财办会「2003」23号《关于组织征订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规定,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5月29、30日举行。现就巴州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2002年我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发放的会计工作手册(一)第41页《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3年11月26日前各县(市)、各部门组织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考试报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
2、2003年11月27日前各县(市)财政局向州财政局报送考试报名信息卡、报名表及考试用书征订单(包括汇总表)
3、2004年4月30日前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4、2004年5月29、3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9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0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30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五、各县(市)财政局、驻库各单位,此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按照考试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确定报名地点,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在哪一级财政部门,就在哪一级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不得随意接受或拒绝报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跨考区、跨管理关系报名。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同时请各县(市)财政局、驻库各单位提醒报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六、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即: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书》(附件4)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一份连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他证件一并审核。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报名手册每本2.50元,报名卡每人0.50元,答题卡每科目0.50元,初级资格每人报名合计99元,中级资格全科报名时每人合计共计180元。
八、报名地点及收款帐号
1、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在豪景大厦五楼505房间(巴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996-2698116,联系人:薛寿春、吴志勇
2、收款人及收款帐号
收款人:巴州会计学会
帐号:11291208091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库尔勒支行营业部
巴州财政局200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