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办负责。
二、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如下:
1、报名办法: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时间:全市报名截止时间2003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需交验证件: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书的原件。
4、报名地点:各地财政局会计科。
三、报名条件一览表(见附表1)
四、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略)
平顶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11月19日
附表1:
2004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来资格证书(会计证)。
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