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72 苹果版本:8.7.72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会计职称提供假文凭或假信息者将被禁考三年

来源: 编辑: 2005/04/01 12:11:36  字体:

招生方案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照片一键处理

会计人证件照

考试提醒

考试节点全知晓

考试提醒
  北京考试报报道,从今年起,参加人事考试时,考生如果提供了假文凭或虚假信息,将被禁考三年。这是记者从北京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的。

  3月28日是200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发证的日子。发证前,工作人员按常规对考生的文凭进行审核。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小时内,先后有两位考生被查出使用了假文凭。按规定,他们的考试成绩无效,今后三年内将不能再参加该项考试。

  据考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职称考试中的作假行为主要有提供假学历和工作年限作假两项,最严重时,在一项不到两万人参加的考试中查出300多份假文凭。在本市举行的人事考试中,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均发现了假文凭。

  以往,人事考试中心遇到类似事件时,由于缺乏依据,处理起来很棘手。今年首次执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新规定,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人事考试中弄虚作假者,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将受到禁考三年的处罚。

  该负责人提醒考生,人事考试中心已经积累了甄别假文凭的丰富经验,抱侥幸心理蒙混过关的考生要趁早放弃这种打算,不遵守新规定的严重后果,要提前考虑清楚。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