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
现将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2007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泰安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ta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点),由单位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集中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间:11月6日至11月9日。确认地点: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泰安市人才市场南一楼大厅,东岳大街143-6号。报名联系电话:8298459,8219319.)
三、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确认,确认时间截止到11月9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自行安排。
四、报名条件及其他事项按鲁人办发[2007]181号文件(附后)执行。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6元。
五、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时间:2008年5月9日至5月16日(网址:www.taks.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特别声明:(1)在2006、2007年度人事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如替考等)的,从违纪当日开始,两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成绩,考务费不予退还。(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3)由于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7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8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2007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7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81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