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个税十大热点解答
“当家教要不要缴个税?”“做兼职怎么缴税?”自个税法修正案通过后,有关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不时有读者向记者询问。11月9日,记者就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沈阳市地税局大东分局税法宣传处协助下,专门采访了税务部门的有关专家。
问题一: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要缴个税?
答: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个税。
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个税。
问题二: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如何缴个税?
答: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除免税奖金外,不论其来源于何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个税。
问题三: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是否要缴个税?
答:不用。
问题四: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人员取得所得如何缴个税?
答: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个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个税。
问题五: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的收入如何缴个税?
答: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个税。
问题六: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人,应如何缴个税?
答: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个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个税。
问题七:个人取得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息、红利,应如何缴个税?
答: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分配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所派发红股的票面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个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部分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用缴个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转增股本,视同对个人股东的利润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个税。
问题八: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答: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问题九: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如何缴个税?
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税率。
问题十: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如何缴个税?
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个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