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人事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8—10日
9月8日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9月9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9月10日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 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5日—4月30日。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市州财政局或资产评估机构报名,汇总后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兰州市和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中央在甘单位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各报名点于5月12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教材征订单、报考费、教材款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五、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报名信息卡”1份;身份证、毕业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
2、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5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3、考试费每科50元,报名费每科5元,工本费每人5元。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将费用及时上缴,不得拖欠或截留费用。
4、各报名点要做好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教材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征订教材。
5、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6、报考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各报名点一定要按《报名信息卡》上的填涂说明和要求,逐项仔细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必须填涂原档案管理号。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省财政厅9楼
联系电话:(0931)8899916、8864012
附件:1、《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目(5科)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证),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4科)报名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