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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2005/08/01 19:03:12 字体:
  根据《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现将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5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拟进行两次,第一次的申报时间7月10日到7月30日,第二次申报时间10月15日到11月15日。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达到省定合格标准,且2004年未申报参加评审的人员,只能参加今年组织的第一次评审。每位申报参加评审的人员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二、申报材料1、有关表格。“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1)1份、“高级专业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2)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2、业绩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限1000字)一式5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传、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著作)或会计分析报告两篇以上(必备)、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及交流材料、规章制度和中长期会计工作规划、专业课程授课讲稿及证明、大型的专业方案等业绩、成果材料各1份。其中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查,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加盖确认章。

  3、其他资料。最高学历证书(必备)、中级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备)、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各种获奖证书、连续五年以上的会计师资格聘用文件或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必备)各2份。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查。

  三、材料装订要求1、主评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业绩材料、各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各1份,需整理装订成1册。

  2、辅评材料包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1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1份、单位综合推荐材料4份、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1份,不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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