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昌州人才[2006]22号
各县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州直及中央、自治区驻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考函[2006]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人事考试(职改)部门领取《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各一份,经本人亲自填写(涂)后,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查签章。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需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人事考试报名表》后),由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报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试科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6年7月29日止。
三、其他事项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注意事项、考试类别代码、报考专业代码、收费标准等按新人考函[2006]23号文件规定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事局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