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东人字〔2006〕61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截止到5月20日。全市共设市直(市人事考试中心)、三县两区(县区科干办)、油田(油田职改办)七个报名点,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黑白照片2张,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按行政隶属关系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填写(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四、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并严格按照省和市里的统一部署,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