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职改办函[2005]19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人事处,驻甘部队职改办: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6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05年11月6日
上午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 考试等级及专业设置
考试等级设初级、中级2个级别。
专业设置: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分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2个专业。
三、 报名办法、时间及考区设置
1、报名办法
①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办理;
②兰外的中央在甘单位、驻甘部队、省属单位到所在市(州)职改办报名;
③非国有经济单位报考人员,由保管档案的人事代理部门代办报名手续。
④省直、中央在兰单位、驻兰部队直接到省职称考试中心报名;
⑤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严格按条件审查,对其学历、资历及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原件为准。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申报参加考试。对伪造证件、提供假材料者要责成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时间
2005年5月10日前个人向单位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涂)“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各1份,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黑白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信息卡背面各1张);
5月15日前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属考区职改办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名;
5月20日前各考区职改办及各主管部门务必将汇总后的报名材料、考试费及教材征订情况报省职称考试中心。
本次考试拟在14个市(州)、甘肃矿区、省直设考区,各考区代码请按《报考手册》填写。
四、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职务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通过评审已取得中级职务资格者。
(三)国务院职改办文件规定,凡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报名参加并通过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资格证书。
五、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1]6号、甘价费[2002]1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费、考试费等按每人95元标准收取,设考区的地(州)按每人30元标准留作考务费,其余务必在报名时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六、 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
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针对2004年考试用书中的问题,在修改勘误的基础上重新印制。其中《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根据新的交通法规重新编撰,持有2004年版其它专业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登陆下载勘误表备考。根据考生的实际需要,今年将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知识》等部分专业考试辅导书。辅导书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与理解;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年度试卷及分析;应考注意事项及方法等。考生报名时可在各报名点或到省职称考试中心预订。
各地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为考生应考提供真实的学习资料和优质服务,要强化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中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工作的着力点纳入到主渠道内,切实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征订和发行的组织工作。
二ΟΟ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