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下午14:00 - 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分中级和初级。共设置15个专业(子专业)。专业(子专业)名称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各县(市)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展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人事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市)务于5月28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的信息(信息汇总表)和报名表等相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南通市区报名时间:2006年5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30 - 5:00),逾期不再补办。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东4楼);
海安县报名点:海安县人事局(海安镇中坝南路10号);
如皋市报名点:福寿路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如东县报名点:如东县人事局(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通州市报名点:通州市人事局(通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6013);
海门市报名点:海门市人事局(海门镇解放东路128号);
启东市报名点:启东市人事局(汇龙镇人民中路635—8号)。
从今年起,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摄像的方法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实现报名表、准考证、证书、考试人员信息库使用同一张照片。
凡符合报考条件参加报名的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表(请到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涂报名信息卡,同时将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的位置, 并在报名表后附上相应的学历证明、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报名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初审并盖章,然后由各县(市)人事局职称(考试)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复审并盖章。考生所在单位要对考生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严格核对,相应的学历证明、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同时交各县(市)人事局职称(考试)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验证,验证合格后必须在相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费84元,合计94元。
七、考试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