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济源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2006/04/28 14:48:50  字体:

济人[2006]6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及驻济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6]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专业

  2006年11月4日

  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5年相同。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推广使用机读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各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逐级汇总,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表》(附件一),并组织所有报考人员到市从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填涂《报名信息卡》,办理报名手续。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和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人事考试采用数码相和信息卡报名收费的批复》规定,每位考生应交纳教务费、培训费和数码照相、信息采集工本费135元。

  五、报名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5月12日(节假日除外)前组织资格审查、报名工作。过期不再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二)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无休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三)填写报名信息卡时,必须字体端正、清晰,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汇总审查表务必打印。

  (四)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字迹)、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拔打电话9600166或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免费试听

  • 张 宁《经济基础知识》

    张 宁主讲:《经济基础知识》免费听

  • 郭晓彤《工商管理专业》

    郭晓彤主讲:《工商管理专业》免费听

  • 冯冬梅《金融专业》

    冯冬梅主讲:《金融专业》免费听

  • 费善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费善峰主讲:《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免费听

  • 宋智文《财政税收》

    宋智文主讲:《财政税收》免费听

  • 林澍《建筑与房地产专业》

    林澍主讲:《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政策

  • 高频考点

  • 预习计划

  • 历年试题

  • 备考经验

  • 模拟试题

加入备考小分队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