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8日-12月23日报名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安市报名工作定于2008年12月8日开始。根据省财政厅布置,我市今年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12月8日至12月23日,直接登陆 http://test.acc.gov.cn 网站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确认时间:12月8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①有条件的考生可自行上网报名,②对没有上网及采像条件的考生,可就近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财政局窗口及各县、区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有专门人员为考生提供报名服务。
2、报名确认:市财政局会计科(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楼1209室)及各县、区报名点可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
三、报名程序
1、自行登陆 http://test.acc.gov.cn 网站,查看报名须知,进行报名;
2、打印报名表,考生签名后,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行政公章;
3、携带签章后的报名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前往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4、报名流程:
(1)登录网站报名注册,打印报名表→(2)报名表送所在单位盖章→(3)到报名确认点“资格审查、缴费、确认”
四、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财会考[2006]9号文件规定,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6元。
六、准考证领取
2009年4月30日至5月16日登陆 http://test.acc.gov.cn 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七、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继续延用2008版考试大纲,和修订后的2008版教材。考生可自愿在报名网站上订购教材。
八、其他注意事项
1、12月8日-23日为网上报名时间,只有网上报名开通后,考生只有在这一时间段才可登录网站正式报名。
2、报名统一采取网上采集相片,为了确保相片质量,请考生采用高质量、高像素摄像头。2008年中级考试有合格成绩的考生无需采像。
3、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正确填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
4、请各位考生保存好报名缴费收据和报名信息确认表,以便网上打印准考证。
5、报名咨询电话:3378215。
附1:六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确认点 | 详细地址 | 公开电话 |
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 市梅山南路政务中心 | 0564-3378120 |
裕安区财政局 | 裕安区行政中心四楼 | 0564-3301856 |
金安区财政局 | 金安区行政中心前楼四楼 | 0564-3261275 |
舒城县财政局 | 舒城县桃溪路中段 | 0564-8622262 |
霍山县财政局 | 衡山镇南岳西路 | 0564-5021272 |
金寨县财政局 | 金寨县新城区财政局 | 0564-7359029 |
霍邱县财政局 | 霍邱县财政局三楼 | 0564-6080490 |
寿县财政局 | 寿县县政府财政局 | 0564-4021704 |
附2: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说 明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
二、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三、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8年底。从事财政、税务、审计、统计、金融、会计教育和会计研究工作的时间,可以视同会计专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