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关于领取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请已提交过照片的考生于2009年1月8日—9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
本人因故无法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领取手续。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09年1月6日
责任编辑:逐梦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