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报名 > 正文

2011年永州市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20日起

2010/10/20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内容摘要:永州市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10月26日至28日在市人事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10月26日至30日进行收费和报名确认。不再安排补报名。
  报名地点:市、县区财政局。中央、省驻永单位和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46-8369827、0746-8369483。

永州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4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5日
——
——
9:00—11:30
经济法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10月26日至28日在市人事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10月26日至30日进行收费和报名确认。不再安排补报名

  报名地点:市、县区财政局。中央、省驻永单位和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46-8369827、0746-8369483

  五、报名手续

  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在“湖南财政网(www.hncz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在规定期限内,持有效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10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10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六、市本级报名流程

  1、10月20-30日,报考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网(www.hnczt.gov.cn)”→“会计之窗” →“考试指南”,下载“报名登记表”, 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10月20-30日,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录入报名信息,通过摄像头、数码相机照相或扫描实体照片上传,打印生成的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2010年度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填写2010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10月20-30日,报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名处,经审查合格后在考试登记表上盖章。

  4、10月26-28日,报考人员持考生登记表、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到市人事局职改办,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考试登记表上盖章。

  5、10月26-30日,报考人员持考生登记表、报名考生信息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名处,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现场交费,并取得报名确认单。报名确认必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10月30日后财政部即关闭报名网站,停止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七、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八、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执行。

  永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2019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攻略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难度会增加吗?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合适?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大礼包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