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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等全国考试合格资格证书现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1年10月25日-2012年3月31日(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
二、领取地点:沈阳市人才大厦二楼职称审核发证窗口 (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
三、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下载)一份并加盖单位人事公章。
2、考试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等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
4、代领需以上材料附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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