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关于领取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10月31日前办理登记手续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政务中心13号窗口领取。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各县区考生在本县区人社局登记)的考生,可按照以下要求前来办理补登记手续:
中级: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寸免冠近照2张;
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寸免冠近照2张。
咨询电话:0564——3379851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