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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为250万元,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70
B.75
C.80
D.137.5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15-15=300(万元),应交所得税=300×25%=75(万元),因为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以该企业2010年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75(万元)。
正保会计网校
2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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