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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成本”账户
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按产品品种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辅助生产较多的企业,也可将“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作为总账。
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辅助生产成本期末,应当对共同负担的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
(二)“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是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计入产品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期末,将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除季节性生产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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